《卫托出口证真》解决期限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3年第65号)文件第十一条的规定,卫托出口的货色,卫托方应自货色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3月15日前,凭卫托代办代理出口和谈(复印件)向主管税务构制报送《卫托出口货色证真》及其电子数据。
但是依照(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5年29号)文件的规定,卫托出口的货色,除国家撤消出口退税的货色外,卫托方不再向主管国税构制报送《卫托出口货色证真》,此前未报送《卫托出口货色证真》的不再报送;受托方申请开具《代办代理出口货色证真》时,不再供给卫托方主管国税构制签章的《卫托出口货色证真》。简言之:只要撤消出口退税的货色才需向主管税务构制报送《卫托出口货色证真》。
2017年4月15日前
《代办代理出口货色证真》解决期限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2年第24号)文件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卫托出口的货色,受托方须自货色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4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构制申请开具《代办代理出口货色证真》,并将其实时转交卫托方,过时的,受托方不得陈述开具《代办代理出口货色证真》。
2017年4月18日前
(一)出口退(免)税陈述期限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2年第24号)文件第五条的规定,消费企业应正在货色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色报关单〈出口退税公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删值税纳税陈述期内(即今年4月18日前)支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构制陈述解决出口货色删值税免抵退税及出产税退税。过时的,企业不得陈述免抵退税。
依照该文件第六条的规定,外贸企业应正在货色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删值税纳税陈述期内(即今年4月18日前),支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构制解决出口货色删值税、出产税免退税陈述。经主管税务构制核准的,企业正在删值税纳税陈述期以外的其余光阳也可解决免退税陈述。过时的,企业不得陈述免退税。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5年第88号)文件第三条的规定,删值税零税率应税效劳供给者支齐有关凭证后,可正在财务做销售收出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删值税纳税陈述期内(即今年4月18日前)向主管国税构制报辞职(免)税;过时陈述的,不再按退(免)税陈述,改按免税陈述;未按规定陈述免税的,应按规定交纳删值税。
出格强调:依照《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对于标准出口货色劳务效劳税支打点的通告》(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5号)文件的要求,重庆市出口企业正在陈述截行期限前还向主管税务构制应报送《重庆市出口企业出口税支打点状况年度报告表》。
(二)无相关电子信息招致无奈预陈述的报备期限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3年第61号)文件第四条的规定,正在退(免)税陈述期截行之日前(即今年4月18日前),假如企业出口的货色劳务及效劳报辞职(免)税的凭证仍没有对应打点部门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取电子信息比对不符,无奈完成预陈述的,企业应正在退(免)税陈述期截行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构制报送以下量料:
《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陈述表》及其电子数据;
退(免)税陈述凭证及量料。经主管税务构制核真,企业报送的退(免)税凭证量料齐全,且《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陈述表》及其电子数据取凭证内容一致的,企业退(免)税正式陈述光阳不受退(免)税陈述期截行之日限制。未按上述规定正在退(免)税陈述期截行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构制报送退(免)税凭证量料的,企业正在退(免)税陈述期限截行之日后不得停行退(免)税陈述,应按规定停行免税陈述或纳税陈述。
(三)特定起因无奈定时陈述,申请延期的期限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3年第12号)文件第二条第(十八)项的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余单位发作的真正在出口货色劳务,由于以下起因组成正在规按期限内未支齐单证无奈陈述出口退(免)税的,应正在退(免)税陈述期限截行之日前(即今年4月18日前)向主管税务构制提出申请,并供给相关举证资料,经主管税务构制审核、逐级上报省级国家税务局核准后(亲,如今曾经扭转为主管税务构制批准了哦),可停行出口退(免)税陈述。过时的,主管税务构制不再受理此类陈述。
1.作做灾害、社会突发变乱等不成抗力因素;
2.出口退(免)税陈述凭证被盗、抢,大概因邮寄损失、误递;
3.有关司法、止政构制正在解决业务大概检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税陈述凭证;
4.交易单方因经济纠葛,未能定时得到出口退(免)税陈述凭证;
5.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大概擅自离职,未能解决交接手续,招致不能定期供给出口退(免)税陈述凭证;
6.由于企业向海关提出批改出口货色报关单申请,正在退(免)税期限截行之日海关未完成批改,招致不能定期供给出口货色报关单;
7.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余情形。
(四)支汇期限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3年第30号)文件第五条的规定,出口货色由于以下起因(详细起因可拜谒该文件附件量料),不能支汇或不能正在出口货色退(免)税陈述期的截行之日内支汇的,如按会计制度规定须冲减出口销售收出的,正在冲减销售收出后,应正在退(免)税陈述期截行之日内(陈述时需供给支汇凭证的除外),向主管税务构制报送《出口货色不能支陈述请示告表》,供给对应的有关证真资料,经主管税务构制审核确认后,可室同支汇办理。
简言之:出口企业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口的货色劳务(陈述时需供给支汇凭证的除外),须正在2017年4月删值税陈述期内支汇(即今年4月18日前)。由于特定起因不能定期支汇的,应正在2017年4月删值税陈述期内(即今年4月18日前)向主管税务构制报送《出口货色不能支陈述请示告表》。
此外:条约约定全副支汇的最整天期正在出口退(免)税陈述期限截行之日后的,出口企业应正在条约约定最末支汇日期次月的删值税纳税陈述期内,向主管税务构制供给支汇凭证,不能供给的,对应的出口货色折用删值税免税政策。
2017年4月20日前
进料加家产务的核销期限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3年第12号)文件第二条第(十)项第3宗旨规定,自2014年起,企业应正在原年度4月20日前,向主管税务构制报送《消费企业进料加家产务免抵退税核销陈述表》及电子数据,申请解决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账)册项下的进料加家产务核销手续。企业申请核销后,主管税务构制不再受理其上一年度进料加工出口货色的免抵退税陈述。 4月20日之后仍未申请核销的,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主管税务构制久不解决,待其申请核销后,方可解决。
2017年5月15日前
(一)未定期报辞职(免)税,由“退”变“免”陈述期限
依照相关规定,出口企业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口折用删值税免税政策的货色劳务,应于2017年5月删值税陈述期内解决删值税、出产税免税陈述。
(二)来料加工出口货色免税核销期限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5年第29号)文件第五条的规定,出口企业处置惩罚来料加工卫托加家产务的,应该正在海关办结核销手续的次年5月15日前,解决来料加工出口货色免税核销手续。未按规定解决来料加工出口货色免税核销手续大概分比方乎解决免税核销规定的,卫托方应按规定补缴删值税、出产税。
2017年6月15日前
未按规定陈述免税,由“免”变“征、免”的陈述期限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2年第24号)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折用删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色劳务,除非凡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非凡区域内的货色、出口企业或其余单位室同出口的货色劳务外,出口企业或其余单位假如未正在规定的纳税陈述期内按规定陈述免税的,应室同内销货色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免删值税、出产税,属于内销免税的,除按规定补报免税外,还应承受主管税务构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支征支打点法》作出的惩罚;属于内销征税的,应正在免税陈述期次月的删值税纳税陈述期内陈述交纳删值税、出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