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展开变化委对于印发重点用能单位
能源操做情况报告制度施止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08]1390号
各省、自治区、曲辖市、筹划单列市及新疆消费建立兵团展开变化委、经贸委(经委),有关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对于“重点用能单位应每年向打点节能工做的部门报送上年度的能源操做情况报告”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打点,标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操做情况报告报送工做,国家展开变化委钻研制订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操做情况报告制度施止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细心组织施止。并请各地节能主管部门将原通知印发所辖区内的重点用能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展开和变化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重点用能单位 能源 报告 通知